法律分析:老年人福利是國家或社會在法律和政策范圍內,在居民住宅、公共衛生、環保、基礎教育領域,向全體公民普遍提供資金幫助和優價服務的社會性制度。它表現為國家及社會團體興辦的多種福利設施、提供的社會服務以及各項社會福利事業。老年社會福利是國家為改善老年人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項目、設施和服務的總稱。老年社會福利具有特殊性,其享受對象是喪失勞動能力、體弱多病的老年人,其內容必須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需要國家和社會予以特殊考慮和照顧。為做好老年福利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涂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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