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2、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3、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期間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十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
(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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