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三十七天。公安機關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檢察院在7天內批準逮捕后,公安機關可以繼續偵查,期限是兩個月。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辦
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的,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向該機關或人民檢察院申訴或控告。
首先,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受理案件的偵查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是37天。被刑事拘留37天就說明案件當事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超過37天不放人,就說明公安機關已經掌握完整的證據,決定實施逮捕。
最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對于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
三、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是什么
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是: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種訴訟行為,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有懲罰和教育意義。
2.法律根據不同;
3.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于違反治安管理,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
4.羈押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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