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曠工自動離職,對于勞動者已經提供的勞動,應當支付工資。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未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一、干了13天曠工自離有工資嗎
干了13天曠工自離有工資,但也會被單位扣工資。勞動者沒有提前三十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的情況,未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二、個體戶提前30天提出辭職罰金一般扣多少?
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但是,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勞動者就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給用人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該勞動者所產生的費用,以及剩余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其承擔賠償。
三、員工辭職是終止合同還是解除合同
員工提出辭職,企業同意員工辭職是解除勞動合同。合同到期企業不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終止勞動合同。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第一種,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等;第二種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第三種情況,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這個時候可以直接的提交辭職信就離開,如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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