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居住證辦理需要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無錫居住證申領條件:
1、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
2、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3、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監護人代為申報居。
無錫居住證辦理流程:
1、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2、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符合相關條件;
3、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申辦人攜帶戶口簿或身份證、房屋租賃協議或者有關居住證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現場予以辦理。
綜上所述,公民在無錫想辦理居住證的,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然后經過工作人員審核,認為公民符合辦證條件的,依法為其辦理居住證,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公民簽發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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