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起訴的,雙方協議一致的可以凈身出戶。法律規定,離婚時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一方自愿放棄全部財產凈身出戶,法律是允許的;如果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對于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雙方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另一方不能要求對方凈身出戶,除非對方自愿。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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