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五證是指《國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這是由市規劃委員會發放的。有這個證代表著開發商擁有了這塊土地的使用權,而且同時也告知這塊土地使用年限,比如住宅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商業用地四十年等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這個證同樣是市規劃委員發放的,如果沒有這個證代表著土地使用不合法。開發商蓋房子一定要符合城鄉規劃的范圍,切不可隨意亂蓋。比如這片區域主要是規劃的住宅,開發商若是想要在這里蓋工廠,那是不允許的。因此,這個證也是很重要的。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這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這是個證要確診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才予以發放的法律憑證。如果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那么,工程建筑就是違章建筑,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這是十分重要的一個證,有些開發商,沒有這些證,可能會告訴購房者可以辦房產證(現在是不動產證),一定是忽悠你的。切記,一定不能貪便宜,沒有考慮到這個證件的重要性。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這是由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發放的。通常開發商不能自己去蓋房子,他們要找一個承建商來給他們蓋房子。而且蓋房子的團隊十分的重要,這與工程的質量、房屋質量有很大的關系,而且直接關系購房者幾十年的居住質量。如果沒有這個證件,房子之后出現什么問題就麻煩了,所以說為了之后避免這們的麻煩發生,那么,大家在買房前看看這些證件,未來生活也就可以少操點心。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發。這個大家應該不陌生吧,平時聽到最多的應該就是預售許可證了。為什么說是預售吧,因為現在的房子啊,基本都是期房,您可能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入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本法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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