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普通的攤位是不用辦理營業執照的,需要申領經營許可證,如果是有地址,相對常久擺攤的,就要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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