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強奸一個月后也是可以報警的,但一定要有相關的證據。比如說錄像聊天記錄或是當時的犯罪證物。
一、嫖娼怎樣查進去轉賬記錄
首先,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有金錢往來證據,但如果沒有聊天記錄,只是單獨的轉賬,不能證明其他任何東西。所以到警局后,警察會問你的各種細節,然后按手印,錄像。一般警局是必須要拿到足夠的證據,才能坐實你的違法行為,對你進行處罰的。
如果的確有嫖娼的違法行為,即使沒有被現場抓住,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轉賬記錄/小姐口供等)也是會被治安處罰的。當然具體何種處罰是由公安機關來決定的,個人認為一定要積極坦白交代,防止事情繼續擴大,否則到后期不好收場。
在我國,嫖娼不構成犯罪,是違法行為,一般只是拘留或者是罰款,情節較輕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是已經談妥了價格并且付了金錢等財物,但是還未發生性關系的。第一次進行賣淫嫖娼,但是認錯態度較好,表示悔改或是有其他的特殊原因,屬于較輕情節。
二、孩子是家暴,有證據可以檢舉孩子是不是家暴嗎
證明家暴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遭受家暴后,最好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有出警記錄,而且會做詢問筆錄,詳細記錄事情的時間,起因和經過等,可以證明家暴。
2、受到家庭暴力而受傷到醫院治療的,一定要保存好診斷證明以及病歷資料。
3、加害人的《悔過書》、《保證書》等可以作為書面證據直接向法院提交。
4、雙方的聊天記錄、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錄像等等。
5、證人證言。
三、民法典規定精神出軌的離婚證據有哪些
哪些可以作為精神出軌的證據?目前法律還沒有精神出軌一說,精神出軌也只表現在精神上,沒有實質證據。哪些可以作為出軌證據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要有證據鏈互相印證此類婚外情證據一般很難被法院采信,因為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比如說,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發來的、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么等。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很難被法院采信。2、照片效力有限難“作證”很多人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證據,往往會聘請“私家偵探公司”的人員對其進行跟蹤,然后拍攝下照片。因為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過程中要好好的考察偵探公司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確保證據的合法性。3、錄像偷拍時地點只能在自家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此類證據采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沖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要能證明未被修改過夫妻雙方就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采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外遇行為予以認可,那么該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因為現在的一些數碼錄音資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當事人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時,要能證明其是未經修改的。4、保證書“白紙黑字”難否認在婚外情被配偶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表明自己今后“決不再犯”的決心。那么這份對方親口承認的“白紙黑字”能否作為配偶有外遇的證據呢?盧明生律師認為是可以的。在訴訟時,一方出示了保證書后,對方有可能指出該保證書不是自己真實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對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實自己的說法,該理由通常不會被法院采信。因為夫妻雙方多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在寫這份保證書的時候應該能預知將帶來的后果。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款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二款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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