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不會。公司不得通過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逃避債務;新接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可以債務不是發生在自己的任內,而是發生在前任的任期以內作為理由,來推卸公司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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