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造成對方傷害的行為,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主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是輕微傷的,那么,不構成犯罪;如果是輕傷的,被害人和檢察院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以上的,就需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一、一般案情輕的檢察院會批捕嗎
1.輕傷害案件一般情況下都是不批準逮捕的,這個是全國檢察院的慣例。因為故意傷害(輕傷)判刑很輕,檢察院認為沒有必要一直羈押。
2.但是不批準逮捕不逮捕不追究刑事責任,在該人被釋放取保后檢察院依然會對該人提起公訴的。法院也會判決的。
3.耳膜穿孔構成輕傷,一定會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你想讓其坐牢,就堅決不要錢,也不出具任何諒解的意見。
4.你現在要弄明白的是不批捕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無逮捕必要,那按程序走就行了,公安機關會繼續直訴,如果是證據不足,那需要你把不批捕理由說明書的理由給大家說一下,才能給你意見。
二、刑拘會判刑嗎?
是否涉嫌觸犯刑法,先由負責偵查的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撤銷案件,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也不會被判刑。認為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檢察院移交案件建議提起公訴,再由檢察機關審查案件,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的,退回偵查機關,此時就將解除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認為構成犯罪,則向對口的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判決是否構成犯罪。法院判決有罪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刑罰。
三、致人輕傷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打架致人傷害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下有期徒刑、專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屬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傷害罪,以侵害行為致受害人輕傷以上為標準,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造成輕微傷的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可能面臨治安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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