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重慶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內容如下:
重慶個人房產稅征收對象:
重慶房產稅征收對象須滿足的條件,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重慶房產稅計算公式:
(應稅住房建筑面積-免稅面積)×建筑面積交易單價×稅率=應納稅額
重慶個人房產稅免征部分:
對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且屬于家庭惟一的住房。
對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且屬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對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三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一、重慶房產稅哪些情況可以減免或緩繳
(一)對農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二)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擁有的普通應稅住房,如納稅人在重慶市具備有戶籍、有企業、有工作任一條件的,從當年起免征稅,如已繳納稅款的,退還當年已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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