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請專利需要如下步驟:
1、申請人依法提出書面的申請;
2、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進行為期十八個月的初步審核,審核通過的,即行公布;
3、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通過實質審查的,發給發明專利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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