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休漁期非法捕撈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一、用魚鏢打魚犯法嗎
不犯法,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制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制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什么意思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犯罪客體是國家對水產資源的管理保護制度。
三、中國新刑法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幾年?
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單位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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