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的、侮辱其人格,程度較輕的、損壞他人財物,價值較低的、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貶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論等。
一、被人辱罵侵犯了什么權
被人辱罵了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權。主要是指名譽權。根據法律規定,公民的人格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每個民事主體都享有名譽權,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侮辱、誹謗他人。對于實施了侵權行為的,造成對方名譽或財產損失的,對方可以依法要求相應的物質賠償或精神損害賠償。
公民、法人享有的維護自身獲得公正社會評價的權利,是民事主體人格權的一種,法律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侵犯名譽權應承擔民事責任,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
1、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
2、誹謗,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并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3、主要表現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二、校園暴力有哪些表現
1、叫受害者侮辱性綽號;指責受害者無用、侮辱其人格等。
2、對受害者進行重復性的物理攻擊。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推撞絆倒、拉扯頭發;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擊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個人財產、教科書、衣裳等,損壞,或通過他們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顯地比受害者強,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護自己的情況下發生。
5、傳播關于受害者的消極謠言和閑話。
6、恐嚇、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脅受害者跟隨命令。
7、讓受害者遭遇麻煩,或令受害者招致處分。
8、中傷、譏諷、貶抑評論受害者的體貌、性取向、宗教、種族、收入水平、國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結黨:孤立或排擠受害者。
10、敲詐:強索金錢或物品。
11、畫侮辱畫,寫侮辱性的文字。
12、網上欺凌,即在網志或論壇上發表具有人身攻擊成份的言論。
三、校園暴力可以報警嗎?
如果是觸動法律了就有用,一般的就是派出所過去也是雙方協商,校園欺凌可能會涉及故意傷害罪與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其表現為故意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近日網上曝光女生集體欺辱女生的圖片、視頻,即可構成此罪。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欺凌者恃強凌弱給被欺凌者身體和心理造成輕微痛苦,其行為沒有違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一)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的;(二)侮辱其人格,程度較輕的;(三)損壞他人財物,價值較低的;(四)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貶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論的。欺凌者恃強凌弱的行為尚未違法、對被欺凌者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比較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一)對被欺凌者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推撞絆倒、拉扯頭發等物理攻擊的;(二)捏造事實誹謗被欺凌者的;(三)在社交媒體用圖像貶低或者侮辱被欺凌者人格的;(四)強脫被欺凌者衣物的;(五)強索被欺凌者財物的;(六)其他情節比較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欺凌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一)經過學校教育再次恃強凌弱的;(二)在社交媒體上傳被欺凌者受欺凌圖像的;(三)行為違反治安管理法規,但未滿十四周歲不予處罰的;(四)行為違反治安管理法規,但依法屬于不予處罰的;(五)攜帶刀具等器械威脅或毆打被欺凌者的;(六)多次強脫被欺凌者衣物的;(七)多次強索欺凌者財物的;(八)其他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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