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檔案調轉需要的手續:
1、到接收地人才服務中心開具《人事關系及檔案接受函》,并加蓋公章。
2、到調出地人才服務中心綜合事務辦公室,憑《接受函》填寫一式兩份《商調人員情況登記表》。
3、到調出地人才服務中心人事檔案辦公室,憑《接受函》查閱人事關系計算機資料,確認在案后繳納所欠的人事代理費用,在兩份《登記表》主管部門意見欄加蓋公章。
4、人事檔案辦公室隨即將你的檔案袋調送到綜合事務辦公室。
5、到原就職單位,在兩份《登記表》調出單位意見欄加蓋公章。
6、憑《接受函》和兩份《登記表》到綜合事務辦公室開具介紹信。
7、將密封好的檔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務中心,并在《登記表》上加蓋調入地主管部門意見欄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按照國家檔案局關于文件材料歸檔的規定,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由單位的文書或者業務機構收集齊全,并進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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