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辭職的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一、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為: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如果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或者是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就要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大連失業補助金還能申請嗎
大連失業補助金2022年還能申請。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領取失業補助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三、失業金怎樣領???
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后,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下一個月起,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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