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區別如下:
1、免稅收入是國家優惠政策,而不征稅收入是本身不需要交稅的活動;
2、不征稅收入是指從性質和根源上不屬于企業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并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
3、免稅收入,本身已構成應稅收入但予以免除,屬于稅收優惠項目。
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主要包括財政撥款、根據相關規定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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