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收養證,說明沒有辦理正式的收養手續,收養關系不成立,不需要進行解除。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沒有登記則不成立收養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h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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