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土地使用證到期后,想要延續土地使用證必須根據相關規定向有關部門繳納一定數額的土地出讓金,具體費用視實際情況而定。參照土地使用證延期規定和土地出讓金可以計算出實際需要繳納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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