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物業無權停止業主的電梯使用權利(除了每月按時電梯檢修除外)。如果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可以素質法律。不得與業主未交物業費,而妨礙業主的權利。
1、可以找小區業委會協商,要求全體業主要求物業整改。如果物業仍然置若罔聞,請投訴到物業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局(簡稱房辦),他們負責對物業實施監督和整改。
2、物業費其中一項組成就是小區,公共部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電梯屬于特種設備,每年都必須嚴格年檢,對于不符合規范的必須整改。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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