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組長扣留征地補償費犯法嘛
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章,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款是不得非法挪用、侵占的,如果非法扣留的是屬于違法犯罪的行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章: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四十九條規章: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第七十九條規章: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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