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不合理。
2.飯店無權向顧客收取其所謂的餐位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第五款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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