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遭遇家庭暴力應及時撥打110報警,并保存出警記錄,或及時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反映。
2、同時提醒每一個遭到家庭暴力的人,當你遭遇到家暴時,應注意這些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傷害:
(1)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同時第一時間撥打110,并保存出警記錄;
(2)首先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反家暴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h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反家暴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3)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反家暴法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后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4)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保護范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一、如果是被老公打了怎么處理
如果老公打老婆,法律當然有規定了解決辦法。具體說來,就是家庭暴力受害人也就是女方,可以向男方或女方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這時候,有關單位接到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按照法律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如果遭遇老公打老婆,根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有以下幾種辦法可以解決:
(一)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二)遇到家庭暴力可以馬上報警,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在事實調查清楚、證據收集充分的情況下,會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員管理檔案。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下列家庭暴力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會作出告誡:
1、情節特別輕微,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2、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諒解,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3、情節較輕,經公安機關調解處理,當事人達成協議,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4、其他不宜作出行政處罰的家庭暴力行為。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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