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納稅人代碼是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時確定的稅碼;2、抵達中國的日期應根據您護照的日期填寫;3、收入項目不同的,應當分別填寫。同一收益項目在一個月內取得時間不同的,應當匯總填寫一行,并在收益期間一欄注明;4、收益期以收入支付日為準;5、外匯牌價按照填發完稅證明的上月最后一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買入價)填報;6、減除費用金額按收入項目的費用標準填寫;7、應納稅所得額扣除費用后的余額;8、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單;9、申報人應當填寫納稅人的名稱,納稅人不在場的,應當填寫代理申報人的姓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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