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未成年人在游戲中充值而引發的爭議已經屢見不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未成年人在游戲中充值所形成的合同無效,即未成年人對于虛擬物品的花費應該得到保護。針對這一情況,游戲平臺應當承擔追回義務。因此,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可以向游戲平臺提出追回請求,要求平臺退還相應的虛擬物品或金額。如果平臺拒絕追回,則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有關機構投訴或者進行訴訟。需要注意的是,在向游戲平臺提出追回請求時,應當盡可能提供相關證據,如充值記錄、聊天記錄等,以便游戲平臺能夠更好地了解情況并做出正確的判斷。同時,在未成年人參與網游時,監護人應當加強對其的指導和管理,避免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 法定代表人代表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效力,應當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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