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1.車位產權辦出《房地產權證》后作為物權擁有是無期限的,但車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權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
2.產權車位是開發商建設項目時候規劃的車位。
3.若是車位產權使用年限到期,國家對土地沒有改建計劃,那么車位產權則可以繼續續約。
車位20年使用權以后,如果該車位是屬于產權車位,即使用期限有七十年的,到期之后會自動續期;如果屬于使用權車位,20年到期后,當事人仍可以與業主協商進行續租。
車位20年使用權到期后的解決:車位20年使用權以后,如果該車位是屬于產權車位,即使用期限有七十年的,到期之后會自動續期;如果屬于使用權車位,20年到期后,當事人仍可以與業主協商進行續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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