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專利權人濫用其權利,促使取得專利的發明創造推廣應用,專利法規定了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的三種情況是:
(1)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可以申請強制許可;
(2)由于前后兩項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相互依賴性,即后一項的專利在技術上雖優于前者,但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項專利的,如未能在合理條件下和前一專利權人達成許可協議,使后一專利無法實施時,后一專利權人可申請實施前一專利的強制許可;
(3)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如戰爭、災害、傳染?。?,專利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申請強制許可的單位或個人要提供有關證明,支付合理的使用費并無權允許他人實施。
一、發明專利實施的形式有哪些
《專利法》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p>專利權人實施
由專利權人實施專利是專利實施中最常見的方式。專利權人實施其專利,可以是專利權人自己獨立實施,也可以是專利權人將專利作為投資,與他人合作實施。
許可他人實施
許可他人實施是以專利權人作為許可方,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允許被許可方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其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秾@ā访鞔_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
需要指出的是,許可他人實施專利僅僅是把專利權中的使用權轉移給使用方,專利權人并未發生變化。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實施該專利。
二、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一)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二)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
第四十九條
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第五十條
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制造并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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