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然而該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范圍以外的郵件的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薄多]政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快件的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即《民法典》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因此,消費者應當注意,不超過3倍郵資的限制只適用于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范圍內的郵件損失賠償,不適用于快遞賠償,也就是說,快遞未購買保價的賠償金額不受3倍郵資的限制。為保護寄件安全和自身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在寄快遞時首先應當選擇信譽較好的快遞企業。其次在寄快遞時應仔細閱讀快遞運單背書條款的有關規定,了解有關賠償規定,并且根據運單填好物品相關信息,如果快遞物品屬于一些較為貴重的物品最好選擇購買保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衍生問題:
標題:快遞丟失了怎么辦 內容:一般快遞寄丟了是由寄件人來處理的。 首先聯系快遞公司的客服找到具體的配送人員的聯系方式。 與配送人員聯系核實情況,如果真的是寄丟了,可以私下調解商定賠償。 如果沒法談攏,因為一般快遞員只會愿意賠償最多快遞費的3倍,那么就投訴到快遞公司,消費者墾丁希望全額賠償的,即使貨物沒有保價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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