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過一次酒駕記錄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返還后可以駕駛營運機動車,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后可以重新考取駕照,取得相應駕照后可以駕駛營運機動車。取得駕照但不能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情形: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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