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投資機構應當根據法律規定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投資者的個人信息和隱私,防止其被非法獲取或泄露。
法律依據:
1.《民法典》 第一百零三條: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或者公開個人信息。
2.《網絡安全法》 第四十一條: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防止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應當保護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投資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合法收集和使用投資者的個人信息,并采取技術和組織措施,確保信息安全。同時,投資機構還應當加強對員工的教育,規范員工行為,防止員工泄露投資者信息。如有違法行為,投資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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