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女方收彩禮不一定時違法的,具體是否違法,與團孝收取的彩禮數額罩游是否被認定為是利用婚姻索取財物的行為有關。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塌悶稿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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