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工時制是針對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所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一、綜合工時制適用于什么行業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職工;
(3)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二、綜合工時制中工時的計算方法: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三、綜合工時制中工資的計算方法: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四、綜合工時制員工吃虧嗎?
綜合工時制員工是吃虧的。
綜合工時員工休息時間不確定綜合工時制工人工作時間以公司要求為基礎,有時不能在正常周末休息,周末兩天也沒有雙倍工資,是剝奪了員工的家庭歸屬感,剝奪了員工的生命健康權,充分壓榨了員工的剩余價值。
綜合工時核算加班費以年度為單位,所以員工超工時不會在發生月支付超過部分工資。綜合工時實行主要影響對象為員工,不僅讓員工取消加班概念,工作時間全部以公司需要為前提,加班不以正常工作時間為單位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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