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和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雇主都應支付員工應得的工資。員工辭職后未獲得提成,可與雇主協商或尋求工會或第三方協助協商,若協商不成可向國家勞動部門申請調解仲裁。
法律分析
有。提成和獎金屬于工資的組成部分,不管因為什么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都應當發放好的工資。辭職后公司不發員工提成,員工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或者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向國家勞動部門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
拓展延伸
被解雇后,銷售人員是否有權獲得提成?
被解雇后,銷售人員是否有權獲得提成取決于具體的雇傭合同和公司政策。通常情況下,如果在解雇前已經完成了銷售任務或達到了提成的條件,銷售人員可能有權獲得相應的提成。然而,如果雇傭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解雇后不再有提成權益,或者公司政策中有相關規定,銷售人員可能無法繼續享受提成。因此,銷售人員應該仔細閱讀雇傭合同和公司政策,并在必要時與雇主或相關部門進行溝通,以了解自己的權益和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尋求法律咨詢或與專業律師進行咨詢都是明智的做法,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
結語
無論因何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都有權獲得應得的工資,包括提成和獎金。對于辭職后未獲得提成的情況,員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或尋求工會或第三方的協助,甚至向勞動部門申請調解仲裁。銷售人員是否有權獲得提成取決于具體合同和公司政策,應仔細閱讀并與雇主溝通,必要時尋求法律咨詢,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