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物業費應當及時繳清,若有物管服務不到位的情況,業主也不應該采用拒絕交錢的方式反抗,生活中遇到這種問題的,應該按如下方式解決:
1、業主該交的費用就先交。因為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是無理且違法的行為,且物業提供了物業服務就有權收物業管理費。關于這一點,實際中很多業主就是走進誤區,以為物業服務不到位就可以拒絕交錢,要是拒付較多錢款的話,就有可能被物業告上法院。
2、業主可以收集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相關資料證據,然后向業委會反映,由業委會出面與物業公司協商處理,甚至可以辭退不負責的物業公司。
3、如果協商不成或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質量確實沒有得到改善,那么在收集物業服務不到位的資料證據后,可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通常,物管服務不到位直接跟對方反反映,對方能夠及時改善的話就可以解決問題了,所以提醒業主們千萬不要采取直接拒絕交錢的錯誤做法。另外,如果物業服務不到位,通常不是損害一戶兩戶,而是較多業主的利益,所以說業主們不是孤軍作戰,這樣的話最好就是好好處理,一般是可以心平氣和地解決的。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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