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被人騙錢5000元可以立案,如果詐騙累積金額不夠5000元,是不能在公安局進行刑事案件立案的。 對于詐騙犯罪,通常限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限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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