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于相應時間內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次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2、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自達到參保條件之日起90日內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并按規定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3、社保所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填寫《個人參加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4、對當月受理的申請材料,社保所應在當月及時上報區醫保中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七十二條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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