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打了別人小孩,處理如下:
1、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如果經鑒定構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
3、打人者要負民事侵權責任,可要求賠禮道歉,賠償醫療費等相應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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