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院后醫保報銷時間是有限制的,參保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醫保報銷手續。
1、醫療保險參保人在定點聯網醫院住院的,出院時候可以直接進行醫療費用現場結算。但因特殊情形,例如參保人員在外省市醫療機構就醫,則必須參保人先行支付醫療費用,再前往參保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醫療費用報銷手續。這種情況出院時候辦理醫保報銷是有時間限制的。
2、異地醫保報銷時間限制:目前我國暫未完全實現醫保全國聯網,所以參保人員前往異地就醫治病,則必須先行支付醫療費用,然后攜帶身份證、社???、住院費用清單等資料前往社保機構辦理住院費用報銷手續。為了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安全,我國各地區對異地醫保報銷時間進行了限制。因各地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報銷時間期限也不同,但基本規定在6個月至1年的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踞t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