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時,可以將肇事者、車主和保險公司起訴,保險公司在責任范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時,應賠償醫療費、康復費、交通費等,殘疾還應賠償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死亡還應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分析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起起訴進來。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拓展延伸
車禍后如何進行合理的賠償協商?
車禍后,進行合理的賠償協商是確保受害者得到公正賠償的重要步驟。首先,雙方應保持冷靜,并盡快聯系保險公司報案。收集證據,包括事故現場照片、醫療報告和證人證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張。與對方保持溝通,協商解決方案。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考慮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爭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也是明智的選擇,他們可以提供法律建議和代表您進行談判。在協商過程中,要堅持維護自己的權益,但也要靈活考慮對方的合理需求,以達成雙方滿意的賠償協議。記住,合理的賠償協商是為了維護雙方的權益,促進公正和諧的解決方案。
結語
合理的賠償協商是確保車禍受害者得到公正賠償的重要步驟。通過與保險公司和肇事方的溝通和協商,可以解決醫療費、交通費等費用的賠償,并根據情況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喪葬費等。在協商過程中,保持冷靜并收集證據是關鍵,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考慮法律調解或訴訟。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也是明智的選擇,他們能提供法律建議并代表您進行談判。要堅持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靈活考慮對方的合理需求,以達成雙方滿意的賠償協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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