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有限公司辦理股權變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二)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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