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判決減免申請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向刑事法院提出賠償請求時,申請將民事賠償判決減免到一定程度或免除的一種救濟方式。這種救濟方式并不會影響被告人的改造教育,因為被告人的改造教育是刑事法律程序的一部分,與民事賠償申請無關。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條規定:“被害人有權就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提出賠償請求。刑事判決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也可以向執行機關申請執行?!?p>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被害人有權請求判處被告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p>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刑事判決認定被害人有民事賠償權利的,被害人有權依照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賠償?!?p>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訴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判決書中應當寫明被告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p>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判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被害人在申請執行判決時,可以申請將判決中應由被告人承擔的民事賠償數額減免到一定程度或免除。減免或免除的標準由執行機關依法確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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