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國家賠償能申請立案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強制執行申請立案受理后,應當及時將立案的有關情況、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可能存在的執行風險書面告知當事人;不予立案的,應當制作裁定書送達申請人,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據和理由。
法律依據:《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或移送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二、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四、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五、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六、屬于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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