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病退能領多少錢
辦理病退工資能拿標準工資的75%。
病退職工的工資是按本人標準工資的75%發放;如果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70%發放;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60%發放。
因病退休,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叫因病退休,退休工資按本人標準工資的100%發放;
二、職工死亡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
職工死亡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
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
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乘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退休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乘繳費年限乘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乘繳費年限乘1%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三、病退辦理所需材料
1.縣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材料”原件一份。
2.勞動鑒定表或鑒定結論書原件一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福建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定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5.單位公示回執單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6.個人申請報告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7.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的人事檔案原件,及檔案中招工登記表或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征入伍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8.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若辦理過雙確認或政策性補繳的須提供確認表、政策性補繳表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
9.原國有、集體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10.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重新就業,與新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須提供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11.單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協議書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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