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家庭農場建房,如果未經規劃部門批準就是違建。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家庭農場的特征,是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元,從事農業規?;?、標準化、集約化的生產經營。發展家庭農場,是為了促進鄉村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打基礎。家庭農場要實現規?;?、標準化,少不了建設相關配套設施。很多農民朋友希望經營家庭農場,但由于現在對土地用途嚴加管制,村里沒有多余的建設用地,在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占用土地,屬于設施農用地。而設施農業屬于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實占補平衡,不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也就是說,一般耕地上是可以建設家庭農場所需要配套設施的。在建設前,要跟村委會申請,并向鄉鎮政府提交用地協議與設施建設方案做個備案,鄉鎮政府定期匯總情況后,會匯交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類設施農業用地是有規模限制的,由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生產規模和建設標準來確定,家庭農場在建設前,要先去咨詢當地自然資源局,了解規模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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