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為了實現債權追償,債權人可以采取多種方式起訴公司,包括民事訴訟、仲裁申請等。通常情況下,民事訴訟是最常見的起訴方式。在具體操作中,債權人需要準備完備的證據材料,確立公司的欠款事實和數額,并確定起訴的法院和管轄權、訴訟程序、時間等一系列問題。值得注意的是,起訴過程中,債權人需要遵守正確的法律程序和訴訟規則,不能越過法律的底線進行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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