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當事人要先準備好起訴書,收集證據,接著把起訴書提交到人民法院。只要案情清楚,被告信息完整,人民法院都會受理案件。案件被受理后,人民法院會通知被告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舉證。舉證完畢后,人民法院就會排期開庭,發放開庭通知書。最后人民法院會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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