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毒導致受害人病死怎么量刑的法律問題,
一、下毒導致受害人病死怎么量刑
按故意殺人罪量刑。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下毒后送醫院是犯罪中止嗎
下毒后送醫院是犯罪中止,畢竟他是屬于犯罪人員一直以來的原因,停止進行了犯罪活動。
但依然會進行定罪,量刑的時候會考慮送人去醫院的情節,然后減輕相應的處罰,犯罪中止形態仍然是犯罪的狀態,應當負相應的刑事責任,在一定程度上會從輕處罰。
當然刑法也不是特別冷酷的,如果有著良好的悔罪表現,或者是沒有造成太大社會影響的話,在同等條件之下,這樣的人是要比已經結束犯罪并且后果惡劣的人判處的刑罰是要輕的。
這是我國對于中止犯罪減輕影響的鼓勵。
在犯罪的過程當中可能會出現很多種情況,比如說順利的結束犯罪。
不過在犯罪過程當中還有著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例如因為他人的阻止,沒有辦法成功的達成犯罪結果,這叫做犯罪未遂。
還有在犯罪的過程當中,由于受到了良心的譴責,或者是突然意識到了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這種行為叫做犯罪中止,這種不同的情況所判決的標準是和一般的情況不一樣的。
下毒至受害人病死怎么量刑下毒至受害人病死,等于是殺害了對方,對于這種傷害他人的行為,當事人肯定是要接受處罰。
想要去追究下毒至受害人病死的嫌疑人責任,但并不清楚維權的具體做法,可以找優律師網律師看看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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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毒至受害人病死怎么量刑
按故意殺人罪量刑。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證據不足受害人怎么辦
根據法律規定,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警察怎么告知受害人
派出所立案,應將立案通知送達受害人或者報案人,而不是送給雙方。如果派出所不立案,應在案后三個工作日內,依法向不立案通知送達報案人,如果報案人不報的,可以在七日內申請復議,機關應當在七日內進行復議。如果警察立案了,說明案件的性質也可能會變得嚴重化一點,它屬于刑事案件的范疇了。
怎么與受害人和解
可以和受害方就民事方面達成和解協議,跟當事人可以主動與受害人協商賠償的問題,達成賠償協議后請求受害人撤銷起訴。如果對方愿意達成協議和解,就可以了。
盜竊罪受害人反悔不報警怎么辦
盜竊罪受害人反悔不報警的,其他人也可以報警。接到報警后警方立案進行調查。報警人并不要求一定是受害人自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該內容由 覃濤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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