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合同后發現被騙了,受騙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該合同。撤銷后該合同自始無效,當事人無需履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欺詐一方應當賠償受騙者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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