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現在年齡是多少
那些年因為在外打工,沒辦理獨生子女證,現在到了退休年齡,請問還能不能辦理獨生子生證?
獨生子女證現在是不可以辦理的,談不上去那個部門辦理的問題。都是以前才會有辦理的獨生子女證的部門。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后報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一直不還,當時也沒有借條欠條,有聊天記錄跟轉賬記錄,我現在可以報警,告他網絡詐騙么?
有網絡記錄欠款可以起訴。對應的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材料,另外還需要當事人找相關的轉賬記錄,對于欠債人拒不償還的,當事人可以持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款。另外債權人在通過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證據時,可以通過債務人自認的方式,比如找債務人協商,通過錄音或其他記錄方式確定雙方存在真實有效的債權債務關系;向債務人通過書面方式催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等。在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作為債權人行使債權請求權,應該主張其請求權成立并已經屆期,為此其應該向法院提供其權利發生并已經屆期的法律要件事實成立的證據。由于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義務履行有先后順序,債權人主張合同的權利的發生,其應該為兩個要件事實的成立負舉證責任,一個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個是其已經履行了合同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我一個月前被車撞了,沒報警,檢查了,骨頭沒問題,對方有保險公司,給我支付了拍片的錢,就沒事了?
【法律分析】:首先等候交警調查,協助介紹事實,等候對方去法院起訴。不需要相關材料,對方起訴,保險公司直接賠償對方。需要賠償給對方的,由法院根據對方證據情況判決。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痉梢罁海骸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倨呤艞l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尽兜缆方煌ò踩ā返谄呤畻l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驹诘缆飞习l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驹诘缆飞习l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我叔叔病故沒有子女,我還有一個姑姑,平時我照顧看病,有活我去幫著干,萬能有繼承權嗎?
有繼承權的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法律依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我花了兩萬,其中有五千元是給她交的保險,我想把這保險錢要回來,但是她不給,我該怎么辦?
戀愛期間的消費一般不可以讓對方返還。處于戀愛甜蜜期的男女通常消費較大,而且也很少分清誰來支付,一般會以男方或者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支出,一旦出現感情裂痕,鬧分手的話。情侶間的消費問題也會成為雙方爭吵的事情,但要明白的是,戀愛期間的消費是不可以要求對方返還的。法律依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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